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5〕27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湘人社规〔202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省管领导班子成员可申请免训。
二、培训内容
(一)公共科目
不少于30学时,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4*4”现代化产业体系、“4+4”科创工程、文化科技融合、乡村振兴、国家安全(国防教育)、知识产权、数字技术、安全(消防)生产、禁毒知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主题。
(二)专业科目
不少于60学时,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新入职教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并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视同完成当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
学时认定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湘人社发〔2023〕14号)(附件3)文件要求执行。
三、培训方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培训并获得培训学时:
(一)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各类培训。
(二)符合学时认定要求的在职实践培训。如主持科研项目、著书发表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等23种在职实践学时认定类型,详见《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湘人社发〔2023〕14号)(附件3)。
(三)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监督服务平台提供的网络培训。
访问“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
(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使用“智慧人社”小程序、app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具体操作手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的“专题专栏——资料下载”板块下载,或进入“培训监督服务平台”后下载。培训监督服务平台的公共科目免费,培训完结的课程学习可在平台的各培训机构打印培训证明。
四、学时认定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安排,当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及学时认定结果,是次年教职工办理转正定级、岗位聘用、岗位异动、等级晋升、等级考试(考核)等备案工作的前置条件,是年度考核、薪级晋档的必要条件。
(一)学时认定采取线下认定的方式,个人只需准备好培训佐证材料,如培训证书、结项证明、论文、著作等并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时登记表》(附件1),将培训佐证材料与附件1一并交至二级单位培训联络员处。
(二)各二级单位联络员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湘人社发〔2023〕14号)(附件3)文件要求,对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培训材料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时登记表》进行审核并签字。汇总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时合格公示表》(简称《公示表》,附件2),并在单位公示5天。
五、材料提交
(一)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8日。
(二)材料名称
1.由学员本人填写并由二级单位联络员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时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
2.由二级单位联络员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时合格公示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
(三)提交方式
以上电子版材料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发jsfz@hnust.edu.cn;纸质版材料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交立德楼B408室。
六、注意事项
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各二级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和学时认定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坚决杜绝提供或利用虚假培训经历、虚假业绩材料等进行学时认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0566
附件: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时登记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时合格公示表
3.《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湘人社发〔2023〕14号)
4.《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湘人社规〔2025〕9号)
5.《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5〕27号)
6. 202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职责明细表
湖南科技大学师范学院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