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及教育部《教师数字素养》教育行业标准(教科信函〔2022〕58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湖南科技大学师范生“数字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科大政发〔2023〕52号)文件要求,现就第三届师范生“数字素养”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旨在全面落实学校“1545”办学治校行动计划,强化“师范+科技”的办学特色,健全我校师范生“数字素养”培育体系,提升师范生综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着力培养适应数字时代发展的未来教师。
二、成果类型
申报内容为我校在读师范类本科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已基本完成并与师范生“数字素养”相关的成果,主要包括视频动画、教学课件、数字化课程、工具应用四类,具体要求为:
1.视频动画类。利用视频、动画、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进行知识呈现,如制作单个或系列教学视频、教学动画、网络安全教育宣传视频等,能体现申报者良好的数字资源开发能力。
2.教学课件类。围绕单个或一组知识点制作支持互动学习的教育课件,如带交互功能的教学APP、交互式课件、教学游戏等,能体现申报者良好的数字资源应用能力。
3.数字化课程类。围绕中小学课程开发微课、微视频、数字化课程等,能体现申报者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和课程开发能力。
4.工具应用类。利用网络工具开发教学(学习)网站或软件技术,用于教学(学习)、网络安全防护的独立工具(如计算机客户端软件),或者基于社交媒体开发教学(学习)工具与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如教育类微信公众号),能体现申报者良好的信息技术综合能力。
三、奖项设置
从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价值性、难易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1.填写成果申请书。各相关学院根据《师范生“数字素养”优秀成果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组织本学院学生积极申报并填写《师范生“数字素养”优秀成果申请书》(见附件2)。
2.提交成果主件及其相关附件。成果主件分为视频动画、教学课件、数字化课程、工具应用四类,以电子版形式提交;附件是能反映成果主件影响力的相关材料,以纸质文档形式提交。
3.学院初评。各相关学院负责初步审查本院师范生提交的“数字素养”成果。初审内容应包括成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创新性以及是否符合本次评选的申报要求。初审小组应对每一项成果进行认真审定。初审通过的成果,各相关学院应填写《师范生“数字素养”优秀成果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4.学校评审。师范学院会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名单及奖项等级。
五、申报要求
1.资格要求。集中受理期,申报人必须为我校在校师范本科生与教育类研究生;申报成果须为申报人个人或团队原创,与师范生“数字素养”密切相关,且未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
2.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优秀成果申请书、成果主件及相关附件、申报汇总表,需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提交。
3.注意事项。申报人需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申报人及相关学院须按照本通知时间,及时完成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4.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9日。
六、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统一由各学院教务办报送至师范学院办公室(立德楼B409)。
联系人:李玲 电话:15273277066 邮箱:337688318@qq.com
附件2:师范生“数字素养”优秀成果申请书
附件3:师范生“数字素养”优秀成果项目申报汇总表
湖南科技大学师范学院
2026年7月9日